凤台县2023年12月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1:40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直达资金管理工作要求,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凤台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局各相关股室及时分配落实,现将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全面准确反映直达资金运行情况,对于加强直达资金管理、防范财政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具有重要意义。成立“凤台县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刘松同志任组长,总会计师胡启旺同志任副组长,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库股负责人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县直达资金监管工作。

2、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1)及时分配资金和预算批复下达。

在接收到直达资金指标后,预算股会同支出股室及时将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并督促预算单位规范资金支付及时将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导入监控系统。

(2)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单位实体账户。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皖财库〔2020〕596号)等文件下发了《凤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国库〔2021〕18 号),文件明确要求“进一步核实规范县级预算单位实体账户(不包含往来资金归集账户)”和“预算单位严禁违规将包括直达资金在内的各类资金转入其他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如往来资金归集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3)规范资金下达拨付流程。

严禁预算单位违规将包括直达资金在内的各类资金转入其他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如往来资金归集账户),项目资金中含有其他预算单位资金的,报支出股室审核同意后,预算股进行指标调整。各支出股室负责督促预算单位逐条核实发现的疑点信息,及时纠错纠偏,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4)强化支付中和支付后环节监控。

强化日常集中支付监控,严格控制直达资金等财政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定期组织对支付疑点信息的筛查,及时推送直达资金监控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处理。

二、工作成效

截止到12月31日,凤台县共收到直达资金94,704.64万元,已分配94,704.64万元,资金分配率100%,已拨付89,388.51万元,支付率94.4%。其中:中央直达资金80,672.04万元,已分配80,672.04万元,资金分配率100%,已拨付78,334.29万元,支付率97.1%。直达资金的下达与支付,有效的提高了我县的财政保障水平,促进了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力度,及时督促预算单位规范资金支付并及时将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导入监控系统,提高监控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线上线下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2、建议取消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或将其融入预算大平台,真正实现平台一体化。自2021年实施预算平台一体化改革以来,经过2年来运行调试,预算大平台日趋成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所需要的数据,已经可以直接从平台一体化中自动取数。为了减化操作流程,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强度,建议取消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或将其融入预算大平台,真正实现平台一体化。

3、加大直达资金库款调拨力度。建议加大直达资金库款调拨力度,每月初由各县申报直达资金支出需求,由上级“单独测算调拨”,县级确保单独调拨的直达资金库款当月全部支付。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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