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42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财政局局长  刘松

2023年12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政府安排,现将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请各位领导及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县财政局(国资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资产清查、建章立制、集中管理、绩效考核、规范配置、系统建设等方式逐步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向前。我们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了财务管理、资产报表、资产处置、资产核销等基础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凤台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将我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县220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76.42亿元,较上年增长8.24%。负债总额23.47亿元,较上年增长11.67%。净资产52.95亿元,较上年增长6.66%。

1.资产分布情况。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1.20亿元,占40.8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45.22亿元,占59.17%。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36.11亿元,较上年增长10.42%,占资产总额47.25%;固定资产9.14亿元,同比降低25.25%,占资产总额11.96%;在建工程2.03亿元,较上年增长63.03%,占资产总额2.66%;长期投资0.81亿元,占资产总额1.06%;无形资产0.59亿元,占资产总额0.78%;公共基础设施26.76亿元,占资产总额35.01%;政府储备物资0.023亿元,占资产总额0.03%;保障性住房0.92亿元,占资产总额1.21%;其他资产0.035亿元,占资产总额0.05%。

3.固定资产情况。

房屋和构筑物6.23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8.17%(其中,房屋5.81亿元,占固定资产的63.59%);设备2.36亿元,占25.83%(其中,车辆0.27亿元,占2.95%,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32亿元,占3.54%);文物和陈列品0.024亿元,占0.26%;图书档案0.096亿元,占1.05%;家具和用具0.42亿元,占4.60%;特种动植物0.0076亿元,占0.08%。

4.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2年底,账面在建工程2.03亿元,其中,在建0.60亿元,占29.67%,已投入使用1.43亿元,占70.33%;(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1.40亿元,占69.08%)。2022年度新增在建工程0.46亿元。

5.公共基础设施情况。

截至2022年底,账面公共基础设施原值26.76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8.83亿元,水利基础设施4.74亿元,市政基础设施13.16亿元,其他水利基础设施0.03亿元。

6.低效闲置资产情况。

我县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摸清低效闲置资产家底推动常态化盘活的通知》要求,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低效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线上公物仓,对清查出来的闲置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或盘活。各单位每月通过资产月报系统按时上报低效闲置资产台账,全面动态地反映低效闲置资产存量和盘活情况。

7.资产处置情况。

2022年度,处置资产0.16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0.15亿元,占99.87%;无形资产0.0002亿元,占0.13%。从处置形式上分析,无偿划转0.027亿元,占17.14%;报废0.11亿元,占72.53%;损失核销0.014亿元,占8.98%,其他方式0.002亿元,占1.36%。

(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县有21家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01.54亿元,较上年的160.36亿元,增加41.18亿元,增加了25.68%。其中:流动资产52.52亿元,比上年的55.65亿元,减少3.13亿元,减少了5.62 %;非流动资产149.01亿元,比上年的104.71亿元,增加 44.30亿元,增加了42.31 %。负债总额124.45亿元,较上年的94.43亿元,增加30.02亿元,增加了31.79%。其中:流动负债54.16亿元,比上年的34.44亿元,增加19.72亿元,增加了 57.25%。非流动负债70.29亿元,比上年的59.99亿元,增加10.3亿元,增加了17.17 %。所有者权益77.1亿元,较上年的65.93亿元,增加11.17亿元,增加了16.94%。全年营业总收入1.86亿元,较上年的2.28亿元,减少了0.42亿元。亏损3.6亿元,较上年亏损2.52亿元,亏损增加了1.0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75%。县属企业亏损规模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升高。

二、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我县逐步建立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我们新制定了《凤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理工作方案》、《凤台县国资委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凤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凤台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凤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凤台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凤台县国资委关于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进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凤台县国资委关于印发凤台县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凤台县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我县在国有资产管理中,逐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采取措施盘活存量资产,并严把处置关,对各单位申报核销的资产按程序进行审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我县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购置配备了相关的软硬件设备,用于我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软件公司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以保障我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县的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的科学有效管理的目标尚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在日常管理中重视程度不够,“重财务管理、轻资产管理”的情况仍有存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比较淡薄,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人员变动频繁,财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不熟,责任心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三是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新增资产不及时入账,在建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及时转固,资产处置不按程序备案审批。

四是我县国资监管力量薄弱,机构人员老化,没有编制无法招聘新人,特别是缺乏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严重制约了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五是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职能履行不到位,企业负担重,经济效益较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国资管理体系。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增加国资监管机构人员,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建设,强化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明确国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领用签字和损坏赔偿机制,从而增强资产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减少资产浪费损失。

(三)加强国资日常管理。各单位要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清查核算,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务账、实物账相一致。

(四)抓好制度落实执行。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和制度落实执行工作,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县财政局(国资委)要加强督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五)继续推进国企改革。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提升,对我县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改革,打破旧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职工薪酬与效益挂钩,激发企业活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总之,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完善,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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