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1 09:39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乡村振兴局、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6号)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3】89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1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727万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5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8万元。

请严格按照凤台县财政局、凤台县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凤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21〕31号)等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结果负责,并接受审计监督。

凤台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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