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26 11:45信息来源:凤台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聚焦“稳增长、抓收支、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推进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88亿元,较上年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21亿元,上年同期23.64亿元,同比增长10.9%,占财政收入的84.9%。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93亿元,增长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以前年度多列支(消化)煤电扣划资金3亿元及永幸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增加支出0.3亿元。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有效推进政府债务管理。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加强政府债务预警,设立债务风险指标;健全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实行限额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政府债务债券化,逐步优化债务结构。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2023年共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0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26亿元,专项债券13.75亿元,产业园、公共卫生设施、收费公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其他社会事业等6个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财政拨付率100%,各项目支付率100%,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项目主要为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0.27亿元、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1.5亿元,G345西淝河特大桥及连接线工程2.26亿元,凤台县新医院二期建设工程0.5亿元,凤台县2022年老旧小区整体连片提升项目0.22亿元、凤台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项目1.05亿元。

(三)金融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金融指标情况。截至12月底,全县各项存款余额586.81亿元,较年初增长103.4亿元,增幅21%;各项贷款余额478.91亿元,较年初增长98.5亿元,增幅26%,贷存比为81.6%。二是开展“金桥工程”“政银担”“劝耕贷”等工作。截至12月底,累计发放过桥贷款108笔、金额6.39亿元,累计发放“银政担” 发放2894笔,金额7.63亿元;完成税融通贷款3.73亿元;劝耕贷贷款余额1.88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8亿元,余额1.6亿元,带动就业人数850人。三是推进直接融资。制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在市里奖励的基础上,我县配套不低于市奖补的50%,并制定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截至12月底,我县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企业达到203家,2023年挂牌45家,其中科创板5家,专精特新板1家,农业板38家。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情况。2023年全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0.34亿元,省财政0.2亿元,市财政0.07亿元,县财政0.26亿元。二是及时匹配衔接资金项目。及时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2023年衔接资金共安排31个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25个,基础设施类4个,就业帮扶类1个,教育巩固类1个,涵盖了一二三产各个方面。

(二)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一是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公用经费补助。2023年全县共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0.64亿元、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0.1亿元;二是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投入0.15亿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义教阶段校舍维修改造;投入0.06亿元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专项经费;投入0.15亿元用于校车运营经费;投入智慧学校建设项目0.05亿元;投入0.11亿元用于薄弱学校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三是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补助、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助学制度,落实好中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免学费政策,全年共计划安排0.069亿元,由教育部门审核上报后通过民生工程和惠民一卡通及时发放。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政策,全年各级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资金0.14亿元,其中文化惠民工程专项经费0.01亿元。五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023年县财政安排科技研发与发展、政策兑现等经费资金0.05亿元,用于支持我县企业的科技项目发展。六是支持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养老和就业服务工作。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2亿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97亿元。加大财政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投入,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0.05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0.05亿元,临时救助0.02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0.27亿元。打卡发放农村低保0.9亿元、城市低保0.2亿元、农村五保供养0.34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费0.03亿元、老字号群体生活补助0.2亿元。

(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一是着力促进城乡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建设。全年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支出0.52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0.63亿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支出0.1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8亿元,棚户区改造资金0.24亿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文件精神,强化政策执行力,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兑现: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530万元、省级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助企纾困)资金20万元、惠民消费券政府结算补贴资金260.2万元、购车优惠奖补资金(第二笔)106.4万元、放心家政财政扶持资金94.6万元、确保各项政策奖励及扶持资金落到实处。三是深入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5场凤台县“营商环境”专场银企对接会,现场解决44家企业融资问题,签约金额约3800万元。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23年共计发放涉农补贴项目22项,涉及资金2.99亿元,惠及全县12.3万农户,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0.94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08亿元;稻谷补贴0.26亿元。推进政策性及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政策调整,全县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16个乡镇和3个国有农场,其中,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承保面积62.77万亩;小麦制种保险1.03万亩;能繁母猪保险3.3万头;育肥猪84.3万头,农作物的承保面积达91%以上。二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2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市、县共计投入0.3亿元,实施项目150个,惠及群众48.3万人。三是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累计投入各级资金0.08亿元用于全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科学测算、统筹安排,以“有保有压、量力而行、收支平衡、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县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二是加强收支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及时、规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8.06亿元,拨付7.8亿元,支付率97.1%。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

(六)强化财政重点支持稳经济政策落实。一是落实留抵退税政策,落实专项资金规范管理,落实税费扶持政策,2023年完成留抵退税80笔,退税金额0.96亿元;其他各项原因退库退税、费2160笔,金额0.81亿元。二是落实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年共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65笔,涉及金额0.82亿元。面向中小企业签订合同59笔,涉及金额0.76亿元;全年减、免履约保证金0.08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及问题,主要包括:受大规模减税降费,可用财力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历史刚性兑付缺口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提升;财政“三保”支出兜底压力较大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完成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一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分析。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突出财政收入分析调度。三是保障重点支出。突出重点、调整结构、有保有压,确保扶贫、稳增长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二)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一是积极与省厅对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全力实现“六保”“六稳”工作。二是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上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了解政策信息,结合实际,及时提出争取方向。

(三)推进职能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优化财政支持方式。以有效投入促进有效供给,集中力量支持建设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工程大项目。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管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做大做活做强财政融资担保,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等。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全面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及特色农业保险承保任务,完成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五是做好202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大对直达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六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探索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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