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财办〔2014〕2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

 

各预算单位,本局各股室(局、中心):

为全面、准确、及时反映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实施,现制定三张专用表格,按月详细反映各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执行和拨付使用情况,以资金拨付进度来推进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台县财政专项资金非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主要是统计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拨付和指标结余情况。此表功能是全面反映各业务股室年初非部门预算安排、追加(减)、执行和结转情况,为统筹调度国库资金提供依据。

二、《凤台县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表》

主要统计相关业务股室专户资金拨入、拨出和结余情况,其中“累计结余”合计数和国库股对账单对应。此表功能是根据财政专户资金拨付进度推进项目实施,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凤台县预算部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主要统计由县财政或省市主管部门拨入预算部门账户的专项资金收支余情况。此表功能是根据预算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推进项目实施,主动盘活预算部门资金存量,提高资金到位率。

跨年度项目支出在“结转支出”栏反映,如本年收到上年资金,在“当年支出”栏反映,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结余较大或存在相关问题及建议在备注栏说明,也可另附文字说明。

三套表格均要分年度按单位和项目分别填列,实行月报制度,预算部门每月10日报分管业务股室汇总,业务股室每月15日汇总报陈局长和分管领导及国库股,县财政局党组将适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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