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淮南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提高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增幅17%;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增幅43%,使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提标率再创新高,将进一步保障好两类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
姓 名:
联系方式:
*内 容: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