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31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2018年,我县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围绕“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目标,坚持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和脱贫攻坚“大排查”为抓手,健全完善“四单”、“四严”、“四覆盖”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切实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我县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917户、17358人(含已脱贫)、贫困村38个(已全部出列)。2018年,在全县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顺利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实现58户、193人稳定脱贫。截至目前,现有建档立卡未脱贫户118户、408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69%下降到0.08% 

根据《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农〔2017〕1500号)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函》等文件要求,我县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3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进行了客观、准确、全面的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我县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决算24.3068亿元,2018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4.27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量-338万元,2018年县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2万元(2017年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652万元),在当年财政收入负增长的情况下,我们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没有减少,符合投入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要求。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合力攻坚,科学分配资金,支持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在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因素,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2.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我县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39号)、《凤台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59号)。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用好每一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我县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做到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公示、备案等。同时,我们将每一笔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我县已完成2018年1-12月份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登记,监控平台中绩效目标逐项完善资料,积极配合省工作安排实现监控平台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3.盘活存量收回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情况。我县紧紧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突出压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导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两委”直接责任、部门专项扶贫责任、驻村工作队督促推动责任、民营企业帮扶责任等“六种责任”,做到“三精准”“三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展顺利,资金使用精准、拨付到位。2018年,我县没有可统筹使用于脱贫攻坚的盘活清理收回资金。(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二、资金监管情况(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我县制定了《凤台县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凤扶办〔2016〕5号)、《凤台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凤扶办〔2016〕14号)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每月在县广播电视台、《凤凰台》开办“扶贫政策宣传台”2期,通过“凤台手机报”、“两微一端”以及“凤台发布”政务微信微博等官方媒体,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新动向及脱贫成效、先进典型等。全年在中央、省、市媒体发表扶贫类宣传报道122篇,县级媒体发表稿件308篇。刷墙体标语共计437条,树立宣传广告牌400个,全覆盖入户发放扶贫政策措施5万余份,发放扶贫政策宣传单8000余份。行政村在村委会宣传栏开辟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印制了扶贫政策宣传明白纸,张贴到户,宣传到人。

通过广泛宣传,典型引路,通过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让贫困群众能够学有目标、赶有方向;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扩大典型的影响力,扩大示范引路效应;引领带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关心贫困村、贫困户,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凤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ft.gov.cn/DocHtml/1/18/04/xxgk_2018040396505.html )公告公示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预决算、三公经费、建档立卡新增贫困户、脱贫户等信息。乡镇、行政村分别在各自公开栏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公示、公告,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指标分值11分,自评得分11分)

5.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制定了《凤台县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凤办发〔2017〕30号)、《凤台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细则》(凤办发〔2017〕31号)、《凤台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凤办秘〔2017〕50号)、《关于印发<凤台县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办法>的通知》(凤办秘〔2016〕29号)、《凤台县财政局关于建立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财农〔2017〕42号)、《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凤扶办〔2016〕13号)等文件一是明晰脱贫攻坚责任。与各乡镇签订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出台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县、乡、村和帮扶联系人的责任。二是开展督查检查。开展了专项督查,乡镇交叉互查,对全县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个乡镇展开会诊,摸实情、找问题、理清单、促整改。32日—3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扶贫办对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628日—30日,县扶贫办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督查;914日—15日,县委督查室会同县扶贫办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是强化调度。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十大”工程月调度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亲自督导,协调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脱贫攻坚政策全面落地生根。深入农村、贫困户,开展扶贫开发调研,创新开展工作。

2018年,我县全年共接到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转办件5件(其中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转办件0件),已全部及时办结,达到了社会群众满意、举报人满意。

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凤台县开展了巡视工作,反馈我县扶贫领域方面4个问题,主要涉及我县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不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按照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已全部整改到位。

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安排,2018年度对我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年中督查(6月)、脱贫攻坚督查巡查(8月)、脱贫攻坚“大排查”督查(10月),分别反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问题8个、5个、16个,主要涉及基层基础工作、精准帮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队管理、扶贫宣传等方面,其中涉及项目管理问题分别为1个、1个、5个,不涉及项目资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要求各乡镇、驻村工作队、村主要包保责任人,各负其责,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对项目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审核,充分论证,及时更新调整,确保项目可行。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及后续跟踪服务。根据《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从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审批、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对象的选择、实施对象自身负担、预期效益、项目受益对象等情况开展项目监管和验收,并予以公开公示,全程公开透明,采取多种方式倾听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对扶贫项目的知晓度、满意度。三是健全监管制度,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进一步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指标分值12分,自评得分12分)

6. 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制定《凤台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凤扶组〔2018〕7号)、《2018年至2020年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财党组〔2018〕5号)、《中共凤台县财政党组 中共凤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监察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党组〔2018〕6号)等文件,全面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年建设活动,以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为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通过全面督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为资金拨付进度较慢、公开公示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方面。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39号),完善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建立财政脱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绝不允许以脱贫名义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 二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全面推行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巡查制度,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资金、项目的动态和常态监督。三是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积极配合各扶贫部门探索会商,形成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统筹融合格局,树立“大扶贫”的观念,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7. 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根据全省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培训会精神,年底前实现对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支付环节的全流程、链条式动态监管的要求,我县立即行动,尽早部署落实,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农业等部门强化沟通配合,高质量完成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成功运行扶贫资金流程追溯、风险监控、绩效监控、汇总分析等功能。截至目前,我县总体资金分配进度达到98.9%,扶贫专项资金接收和分配率均已达到100%。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总数为40个,已填写39个,绩效指标填报比例99.58%。(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三、资金使用成效(指标分值50分,自评得分50分)

8. 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本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结余237.57万元,占全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量(4384万元)94.58%。(指标分值12分,自评得分12分)

9.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要求,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级项目库建设,明晰各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的角色和定位,主动承担责任,共同参与项目库建设。强化调度和督查力度,积极做好扶贫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项目库建设。2018年,我县完善2018—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谋划项目398个。

10. 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印发了《凤台县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财农〔2018〕50号)、《凤台县资产收益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53号)等文件制度。本着因地制宜、规范运行、强化风控的原则,积极引导村集体、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参与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在选好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产业特点和市场平均投资回报期,确定了资金收益不低于6%,建立健全了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2018年,凤台县新增资产收益扶贫类项目8个,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3万元,县级资金126万元。截至目前,已实现资产收益21.54万元,其中9个贫困村分成5.53万元;贫困户分成16.01万元,惠及贫困户350户,贫困户户均收益457元。(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11.贫困人口减少情况。2018年,在省市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省创一流、皖北争第一”总目标,坚持脱贫攻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精准扶贫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瞄准扶贫对象,实现资金项目到村到户,积极构建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全县干群的共同努力下,实现58户193人脱贫,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贫困人口539人、2018年贫困人口346人,减少193人)(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12.资金精准使用情况。健全完善《凤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助推精准脱贫。一是有效统筹,整合资金。截至目前,各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384万元(中央802万元、省级590万元、市级340万元、县级2652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727万元,其他资金2657万元(产业发展资金455万元、健康脱贫资金1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资金352万元、美丽乡村资金100万元、一事一议资金300万元、住房提升工程资金300万元、县域结对帮扶石台县资金1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万元),实施项目119个。二是立足项目,精准帮扶我县到村帮扶项目有贫困村基础设施、光伏电站、食用菌大棚、扶贫车间、产业发展等建设项目整合资金,聚焦发力,深入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饮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到户帮扶项目有四带一自“一自三合”金融扶贫、雨露计划等项目资产收益入股分红的受益贫困户每年可分红500--2600元;到户产业直补项目受益农户5215,发放到户直补资金363.3万元(含乡镇补贴),户均受益700元。2018年春、秋季,实施雨露计划,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163人次,发放资金174.45万元,实现教育扶贫政策全域覆盖、不漏一人 2018年,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822笔、3342万元(省下达凤台县小额信贷任务261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27.7%通过一自三合发展模式,支持贫困户参与发展中山杉产业和自我发展产业,户贷户用率100%,户均增收2000余元。截至目前,全县金融机构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4429279万元,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贴息360多万元。三是完善资料,加强监管。建立县级扶贫项目库和乡村两级扶贫项目清单,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结合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台账,确保项目和资金一一对应健全完善长效监管制度,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四、加减分情况

13. 机制创新(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13.1推行“土地+资金”,入股分红发展中山杉产业。我县围绕产业扶贫优先、绿色引领发展理念,以产业发展、群众增收为目标,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县中山杉育苗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优选国家林业局推广的中山杉林木良种,沿济祁高速打造2200中山杉特色产业育苗基地绿色长廊,带动全县811户贫困户脱贫致富,户均年增收2600余元。贫困户利用小额金融贷款资金或自有土地加入中山杉育苗专业合作社,贷款资金由财政全额贴息,合作社每年保证不低于贷款额6.5%的收益。项目建成3年后预计产值可达1.6亿元,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净化周边空气、美花高速公路沿线、减少县城杨絮侵扰,同时可带动沿线农村闲散劳动力充分就业,增加就业岗位1000个。

13.2联接“凤台+石台”,县域结对帮扶好戏连台。2017年以来,凤台县在对石台县开展县域结对帮扶中,紧扣“破除发展瓶颈、推进产业协同、注重思路引导”三个发力点,全面激活石台县生态资源红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造血式”帮扶,一年来石台县贫困人口已从12.32%降至7.29%,脱贫效应显著。我县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获得了张曙光副省长专门批示“凤台县的帮扶做法很有成效,结对帮扶就要帮在点子上,用心用情用力,携手奔小康”。关于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的典型经验,《凤台县石台县合力脱贫攻坚攻坚长效机制》登载在2018年,12月12日的《扶贫开发》简报上。一是奋力破除发展瓶颈,激活生态资源红利。从改善石台县交通设施条件入手,帮助石台县转化生态资源、打响旅游品牌。积极推介石台旅游。两县签订“凤台·石台旅游扶贫合作协议”,在石台县举行“万人进石台·旅游助脱贫”扶贫专线游行动首发仪式,组织1000余人开展旅游扶贫活动。二是合力推进产业协同,实现“造血式”帮扶。组织开展多批次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新扩建仁里镇杏溪食用菌种植基地、七都镇河口村食用菌种植基地、泰美农场等,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实施“无人机病虫害防治”生态保护项目,赠送石台县植保无人机12架、专用车辆3台,免费培训1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建“扶贫专业无人机飞防队”,助推石台现代农业提速发展。三是注重思路引领,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干部交流挂职锻炼24人,委派专业技术人才赴石台县长期指导17人,组织帮扶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双向异地观摩培训430多人。开展联合招商。围绕石台县“产业强县”发展思路,凤台县联合石台县赴资源生态禀赋相近地区开展考察调研、结伴招商。在“皖南三百村”销售企业,设立特色农产品体验馆“石台馆”“凤台馆”,进一步提升农产展销推介、电子商务合作水平。组织县花鼓灯艺术团参加“2018安徽?石台牯牛降全国摄影大展启动仪式”助演,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花鼓灯艺术培训班。

13.3探索出“大户带小户”精准帮扶模式。出台了《凤台县“大户带小户”项目实施方案》,按照贫困户就近发展原则,在农村种养大户周边,充分发挥贫困户的参与作用,采用以发展大户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模式,通过三年时间,发展、就业、学习协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给予资助,提高贫困户能自我发展能力,增强“造血”功能,共同走向富裕。

14. 违规违纪情况。我县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根据资金使用方向规范编制项目计划,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扶贫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没有违规违纪情况。(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0分)

我们根据“38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指标”逐项对照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市级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县自评得分为103分。(具体得分情况见附件1)。凤台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总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相关表格(表1.1—5.1)随文上报。

附件:凤台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得分表

                                                                                                               凤台县扶贫办        凤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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