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杨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6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凤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杨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人名称:凤台县财政局

招标编号:皖D建施招FT-2018-068A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25楼 

工程地点:凤台县杨村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标建设内容如下:新建30kw排灌站1座、0.4m*1.0m疏浚排水沟880米、0.6m*1.2m疏浚排水沟890米、1.0m*1.8m疏浚排水沟1160米、1.5m*1.8m疏浚排水沟1710米、2.0m*2.0m疏浚排水沟4330米、3.0m*2.0m疏浚排水沟1200米、衬砌支渠Ⅰ型1240米、衬砌支渠Ⅱ型3510米、衬砌斗渠3730米、2m跨桥4座、3m跨桥14座、4m跨桥1座、1×1.5×1.5m节制闸1座、1×2×2m节制闸4座、5m跨斗渠渡槽(0.6m×0.8m)2座、渠过路(下田)涵(Φ600×6)36座、渠过路(下田)涵(Φ800×6)34座、渠过路(下田)涵(Φ1000×6)6座、Φ300沟过路(下田)涵52座、Φ400沟过路(下田)涵14座、Φ600沟过路(下田)涵、Φ1000沟过路(下田)涵8座、放水斗门14座、渠道放水口168座。新建3.5m宽混凝土路(原为土路基)4090米、3.5m宽混凝土路(原为砂石路基)950米、4.0m宽混凝土路(原为土路基)1780米、4.0m宽混凝土路(原为砂石路基)690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工程量清单答疑等。                         

投资概算:约1060万

批准文号:淮农发[2018]03号

招标方式:公开 

投标要求:

1、企业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2015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工程概算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施工监理费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监理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签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总监专业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说明: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陆佰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处罚期已过除外);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处罚期已过除外)。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发布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发布媒体: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等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15:00时

(2)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凤台县住建委1楼)。

 9、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7月25日 17 时00分(以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服务器截止时间为准)(2)下载地址: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投标前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名登记,并通过验证;登录,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投标单位入口,登陆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查阅领取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10、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招标人审核,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台县财政局

 址:凤台县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胡启旺

联系人:胡启旺

 话:0554-868097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25楼

项目负责人:王

联系人:何明子

 话:0554-8685564    18955802312

12、保证金账户:

银行类别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凤台农行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2840201703932636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台淮河路分理处

注:以上账户的账号仅为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使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的另次开标均会变动,请投标人注意对应账号转入。各潜在投标人关注网站通知尽快自行购买CA锁用于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实名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淮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实名登记,通过验证的企业报名,未入实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的企业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现场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期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实名登记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时能正常读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密封的电子光盘现场提交。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抽取下浮率(如有)

8、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导入电子光盘中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电子光盘,且电子光盘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实名登记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