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凤台县地震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群测群防经费、农村住宅抗震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及执法工作、加强农村民居安居工程开展、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强化地震应急保障、组织开展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与地震群测群防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3)起止时间:2022.1-2022.12。
(4)项目内容:负责日常地震异常信息收集、上报,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组织开展综合示范社区创建、民居住宅抗震示范创建等。
(5)年度预算安排:30万。
(6)实施主体:凤台县地震局
(7)绩效目标和指标:防震减灾宣传七进、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工作,深入农村开展民居工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建房,增强民居抗震设防能力水平。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事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2 年度) | |||||||||||
项目名称 |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群测群防经费、农村住宅抗震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凤台县地震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30 | 10 | 100 | 10 |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30 | 30 | 3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及执法工作、加强农村民居安居工程开展、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强化地震应急保障、组织开展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与地震群测群防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 完成全县群测群防信息员培训,组织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七进、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工作,深入农村开展民居工匠培训,引导农民科学建房,增强民居抗震设防能力水平。依法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事项。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全年开展科普知识宣传 | 定量标准 | ≥10 | 10 | 10 | 超额 | ||||
指标2:全年保障地震监测数据传送到省市台网 | 定量标准 | ≥98 | 超额 | ||||||||
指标3:推动示范民居及社区创建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持平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推动示范民居及社区创建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持平 | |||||
指标2:通过示范社区创建验收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持平 | ||||||||
指标3:通过地震监测数据完整率90%以上 | 定量标准 | ≥90 | 超额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全年分十二个月开展 | 定量指标 | ≥12 | 10 | 10 | 持平 | |||||
指标2: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地震群测群防经费3万 | 定量指标 | ≥3 | 10 | 10 | 持平 | |||||
指标2:防震减灾科普宣传17万 | 定量指标 | ≥17 | 持平 | ||||||||
指标3:农村住宅抗震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10万 | 定量指标 | ≥10 | 持平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减少灾害损失,减轻灾害风险的影响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超额 | ||||
指标2:对受教育对象影响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超额 | ||||||||
指标3: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高基层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超额 | |||||
指标2:对基层业务能力提升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超额 | ||||||||
指标3:防灾减灾工作对社区综合效益的影响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超额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群众综合减灾改变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超额 | |||||
指标2: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指标1:对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的持续影响程度 | 定性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4 | 超额 | |||||
指标2: |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定量指标 | ≥90 | 10 | 9 | 超额 | ||||
指标2: | |||||||||||
…… | |||||||||||
总分 | 100 | 98 | |||||||||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