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地震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凤台县地震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凤政办[2003]1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本县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本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统一规划本县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进地震监测装备现代化,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县地震监测台站,对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报告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核定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承担本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与业务的合作与交流。
(八)承担县政府和市地震局交办的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与防震学会、协会工作。其他事项。
2、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5年地震局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如下: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及执法工作、加强农村民居安居工程开展、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强化地震应急保障、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声所建设、合理部署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布点工作、全面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3、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地震局工作职责,内设2个职能股室(人秘股与业务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为: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名。
地震局现有在职职工5人,离退休职工4人。
4、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组织收入758552元,比上年减少44031元,减少原因为离休人员去世减少工资。
5、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758552元,同上年相比减44031 元。
基本支出减44031元,原因是:人员减少(离休干部曹成忠去世)。
(二)2015年地震局预算公开表(五张表见附件)
凤台县地震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5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5.0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5.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二、2015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县地震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县地震局本年度无计划出国(境)业务,年度无预算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视察等公务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同上一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相比,同比下降37.5%。下降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关于印发<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凤办发(2014)21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万元。凤台县地震局无公务用车,无运行经费支出。
联系方式:凤台县地震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dcbf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