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新集镇旭日幼儿园等26所民办幼儿园终止办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凤台县新集镇旭日幼儿园等 26 所民办幼儿园申请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经研究,同意上述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上述 26 所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民办学校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凤台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