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凤台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73号)和市卫健委《淮南市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淮卫老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2021年,全县3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80%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建设范围
全县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老年友善文化
1.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机构的愿景或文化中要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形成尊老、爱老和孝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2.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医护人员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家属及其照护者沟通。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应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的公示。向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老年友善管理
1.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2.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3.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4.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三)老年友善服务
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 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 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人 员承担老年人医疗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 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 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 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 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 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 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 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 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老年友善环境
1.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4.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五、创建标准
按照《安徽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标准(试行)》(附件 1,以下简称《创建标准(试行)》),采取得分率进行创建评估,其中老年友善文化10分、老年友善管理20分、老年友善服务45分、老年友善环境25分。评估得分率≥80%的医疗机构,认定为“安徽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六、创建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各参加创建的医疗机构对照《创建标准(试行)》,对本机构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自评,对存在不足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自评合格的医疗机构,填报《安徽 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于当年8月底前向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初审
县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向其申报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进行评审,对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9月底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表》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级审核
10月初,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县区初审合格的医疗机构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现场审核,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当年申报数的40%。市级审核符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标准的, 由市卫生健康委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七、组织实施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分为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1年5月)
制定《凤台县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在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启动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1年5月至12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围绕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到2021年底前,全县3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完成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老年友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适宜的医疗环境更加完善,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2年12月底,全县80%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把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措施,加强统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狠抓落实,确保质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要切实扛起使命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建立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化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要聚焦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和服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有序推进友善医疗机构的建立,确保创建质量。
(三)强化培训,提升服务
为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提升医疗、照护水平,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要优化整合老年医疗服务资源,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和老年医学、护理专业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开展老年医学、护理专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夯实老年医学、护理专业人员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管,严肃纪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对本单位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要进行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和抽查中不符合标准的,要提出整改时限,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切实有效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