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7:35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卫生院、区卫生服务中心,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202238

 

 

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卫基〔202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补充、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全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内容的标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服务环境明显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构建与基层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健康凤台目标相衔接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

(二)2022年目标任务

2022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先易后难,成片连线的原则,选择我县刘集镇、李冲民族乡、桂集镇、钱庙乡、关店乡、大兴乡等68个村卫生室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关镇)达到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内容的建设标准。乡村医生培训人数582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41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人数2人。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

二、明确实施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依据《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2006〕第240号)、《安徽省村卫生室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皖卫基层〔2016〕2号)和《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皖卫农〔2007〕9号)等相关标准,对标对表实施建设,解决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设备配备等问题。

(二)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

实施乡村医生全员岗位技能培训,乡村医生每年参加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组织的培训,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其中执业(助理)医生到县级医院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且不少于1个月;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派1人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修且不少于3个月。结合中央资金培训项目、安徽省“百千万”工程等工作,按照《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附件1)要求做好组织实施。

推进中心村卫生室建设

    依据《关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2〕329号),强化中心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从易到难,由点到面推进中心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中心村卫生室达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稳固并提升基层门诊人次占比

以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改善基层卫生服务环境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激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在动力,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22年,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以上。

 三、2022年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制定办法。3月底之前,组织对辖区内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标准化建设的短板弱项。县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办法,成立项目领导组织,确定县区卫健委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责任及经费保障等。

330日前,将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摸底排查情况上报至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二)组织实施,督促进度。4底前,召开启动会议,宣传部署,按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县卫健委会同县财政局定期不定期督促推动项目落实,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

(三)复核验收,上报结果。10月20日之前,县卫健委组织对标准化建设进行验收并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复核;11月中旬之前,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告省卫生健康委,作为下年度建设经费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督导等。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区政府是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2022年,省级财政共预拨资金139万元,统筹用于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其中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费用优先从省级财政资金中列支。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监督调度。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行月报、月调度制,每月1日前逐级汇总如实上报进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开展督查暗访,以印证报送进展情况的真实性。

 

附件1.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2.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3.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资金测算表。


附件1

 

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

 

  :郭士春(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斌(县计生协秘书长、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翟广辉(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县爱卫办主任)

王赵山(县卫健委副主任)

  永(县计生协副秘书长)

  员:孙亚东(县卫健委老年健康与宣传信息化股股长)

童友平(县卫健委医政股股长)

于秀杰(县卫健委财务股股长)

 勇(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岩(岳张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翔(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马云辉(大兴镇卫生院院长)    

彭兆忠(桂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郭树坤(古店乡卫生院院长)    

闪东升(李冲回族乡卫生院院长)    

 永(朱马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高家陆(凤凰镇卫生院院长)

 磊(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进(关店乡卫生院院长)  

 培(钱庙乡卫生院院长)    

张士群(新集镇卫生院院长)

 伟(杨村镇卫生院院长)    

 龙(丁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晓莲(刘集镇卫生院院长)    

 全(尚塘镇卫生院院长)  

孙克伟(顾桥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我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王赵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亚东、童友平、于秀杰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人事调整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卫基〔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按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实施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健康凤台建设。

二、培训范围

城关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经济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

三、目标任务

乡村医生培训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线上培训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统一专门学习内容,累计学时不少于112个学时;线下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生到县定点医疗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不少于1个月,3年内完成全员脱产进修;社区服务中心每年至少派1人到县定点医疗培训机构进修不少于3个月。

四、培训内容

(一)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

1.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保障相关政策、有关的卫生健康政策法规

2.新冠病毒肺炎、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当地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

3.常见病及主要慢性病诊治

4.中医适宜性技术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卫生信息化设备使用技能。

6.急诊急救培训

7.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跟踪督查。各培训机构和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选派优秀授课老师,做实课程安排,提供良好培训场所,发挥优质的技术力量,切实抓好培训任务。

(二)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培训经费

    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全县乡村医生培训人数623人(执业(助理)医师41人)及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2人,计划安排培训费用109.68万元,所需经费从省财政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充。培训机构要加强资金管理,设立分账账户,转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不得直接发放受训人员,也不得向受训人员另行收费。

(三)严明工作纪律,保证培训质量

     各培训机构制定培训工作制度,做好训前动员,严明培训纪律;各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参训人员,保障学员全身心投入培训;县卫健委行政部门对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进行督查评估,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附件3:

2022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摸底排查表(二)

县区:凤台县

单位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情况              

 村卫生室(服务站)人员培训情况

资金测算 (万元)

拟培训人员数(人)

培训所需金额(万元)

村医技能培训

(人)

培训所需金额(万元)

执业(助理)进修人数

培训所需金额(万元)

凤凰镇卫生院

 

 

35

4.9

2

1.2

6.1

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8

4

0.56

0

0

2.36

大兴集镇卫生院

 

 

41

5.74

3

1.8

7.54

丁集镇中心卫生院

 

 

31

4.34

1

0.6

4.94

古店乡卫生院

 

 

30

4.2

4

2.4

6.6

顾桥镇卫生院

 

 

43

6.02

3

1.8

7.82

关店乡卫生院

 

 

23

3.22

2

1.2

4.42

桂集镇中心卫生院

 

 

49

6.86

4

2.4

9.26

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8

23

3.22

2

1.2

6.22

李冲回族乡卫生院

 

 

15

2.1

1

0.6

2.7

刘集镇卫生院

 

 

34

4.76

2

1.2

5.96

钱庙乡卫生院

 

 

38

5.32

2

1.2

6.52

尚塘镇卫生院

 

 

41

5.74

2

1.2

6.94

新集镇卫生院

 

 

38

5.32

2

1.2

6.52

杨村镇卫生院

 

 

51

7.14

4

2.4

9.54

岳张集镇中心卫生院

 

 

46

6.44

3

1.8

8.24

朱马店镇中心卫生院

 

 

40

5.6

4

2.4

8

合计

2

3.6

582

81.48

41

24.6

1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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