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解读】郭士春解读《凤台县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11:41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士春就《凤台县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1〕251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居)民委员会设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淮卫办2021〕70)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增强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为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1〕251号)和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居)民委员会设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淮卫办2021〕70)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2022年1月4号发函分别征求凤台县民政局、凤台县农业农村局、凤台县计划生育协会、凤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四家单位意见,家单位反馈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2022年底,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基本健全,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生活环境改善,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主要任务

2022年6月底前,至少60%的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2022年10月底前100%的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工作保障

完善镇乡(开发区)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职能和定位,加强对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领导和经费支持,对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三)夯实工作基础

各乡镇、开发区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力量,发挥好乡村医生、卫生计生专干、网格员、计生协会员、辖区志愿者等资源优势和作用,提高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和服务水平。

七、创新举措

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计生协、县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积极推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逐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及时报送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协),县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计生协、县爱卫办等单位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解读单位: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解读人: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士春

    咨询电话:0554-8626803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