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08:50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卫基〔202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更新补充、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全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达到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内容的标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服务环境明显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构建与基层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健康凤台目标相衔接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

三、起草过程

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我基层卫生机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依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 2022 年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2〕29 )文件精神,明确了建设目标和措施。为促进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发展,县卫健委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凤台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四、创新举措

一是目标更高面更广。要求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全面达标;二是保障更有力。省财政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行奖补;三是职责更明确。四是作为民生工程进行实施,保证了该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落实。

五、总体目标

2022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先易后难,成片连线的原则,选择我县刘集镇、李冲民族乡、桂集镇、钱庙乡、关店乡、大兴乡等68个村卫生室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关镇)达到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内容的建设标准。乡村医生培训人数582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进修人数41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修人数2人。基层门诊人次占比达到60%。

六、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我省实际,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短板,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组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县区政府是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解读机关:凤台县

咨询科室:委医政医管股

咨询方式:0554-862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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