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21 16:16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t.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凤台县胶州北路联系电话:0554-8611366;邮政编码:23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贯彻落实《凤台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凤台县卫生健康委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县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16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权力运行结果、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资金、政策文件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重点领域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卫生健康领域热点问题,积极公开卫生健康工作最新动态,及时整理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政策清单,并通过“政策问答”、“回应关切”专栏主动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县卫生健康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委严格落实“三审制”及“公文源头属性认定制”,保证涉密信息不上网。由专人负责信息编制、审核及发布工作。对照网站检测清单,按要求及时整改已发内容的错敏词。我委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及清理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日常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确保栏目信息做到不超期。积极维护“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客户端新媒体账号,确保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五)监督保障凤台县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按照分工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表,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全力做好政务公开更新工作。派专人参加上级人民政府、上级垂直管理机构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做好年度重点重点任务清单回头看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社会评议,本年度我委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取得了新的提升和进展,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和短板。

主要问题体现在:一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把握不够全面、错敏词、错链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二是政务公开专职岗位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三是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多为文字、图片解读,缺乏创新形式,政策解读深度广度不足、解读形式单一。

改进措施:及时按照上级垂直管理机构要求梳理栏目信息,及时整改错敏词和错链问题,完善相关信息和内容的公开;调整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联合融媒体中心,由卫健委相关领导开展访谈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3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全面完善并公布了医疗卫生领域栏目内容公布。

指导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单位落实卫生健康和基层两化等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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