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和平医院暂停营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8 16:36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有凤台和平医院向我委提出暂停营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同意该医疗机构暂停营业。现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

凤台和平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

  马毅

三、备案编号

68934879-434042117A1001

四、机构地点

凤台县朱马店镇徐桥村

  五、停业时间

  202568日至202618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20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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