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函
任永茹委员:
您在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凤台县村卫生室建设力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于2021年开展,2023年全部完成,并于2023年9月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工作。现因部分乡镇村卫生室位于采煤塌陷区或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等,村卫生室需要进行整体搬迁安置、撤销重组,导致部分基层卫生室后期未能达标。
目前我县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属于各乡镇卫生院,由各村村医使用。
(二)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最终我县共有3名考生通过报名考试,并签订了培养协议,进一步为县域村卫生室储备人才。2025年我县村医定向培养计划数6人,其中中医师承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3人,6人均已签订培养协议,2名村医定向培养人员将于7月毕业,后续将按照协议落实岗位;179名在岗村医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培训。
自2021年起,依托县卫校,实施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乡村医生每年参加医疗卫生技术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生到县定点医疗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不少于1个月,3年内完成全员脱产进修。培训内容包括乙肝、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常见病及主要慢性病诊治、中医适宜性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卫生信息化设备使用技能等。
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我县已出台并落实“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共有在岗村医566人,按照自愿原则尽可能动员村医参加养老保险,坚持依规依据,按照乡镇摸底排查,严格执行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核确认程序,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严格确认享受对象。今年上半年确认享受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485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5人。进一步解决了村医养老后顾之忧,稳定了村医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协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利用党群服务中心闲置房屋,或行政村其他公有性质闲置房屋,按照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进行改扩建。对业务用房不达标的村卫生室,因地制宜进行改扩建。
对部分原选址不合理的村卫生室,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村卫生室标准化要求进行重新选址新建。依托凤台县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并根据我县村(社区)规模优化后实际情况,对部分村卫生室进行重新建设,依据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配备人员、设备等,以保障各村卫生室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标准。
同时,持续做好村医定向委托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培训等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工作,继续落实好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8627612
联系人:孙亚东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