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卫生健康委2026年2月27日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6-02-27 14:40信息来源: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卫医罚[2026]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凤台县城河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凤台县城河医院未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 罚款 罚款金额: 10000 元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金额: 693 元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行政处罚机关 凤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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