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9.6 |
|
76.4 |
28.5 |
47.9 |
3.2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6万元。增加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4万元。增加6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7.9万元,比2022年增加1.9万元,增加5%,增加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大。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万元,增加原因是单位执法执勤车辆破损、老化严重,已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工作需要。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6.7%。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20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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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凤台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