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凤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
(1)项目概述。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加快凤台县城镇化进程,增强凤台县经济发展潜力,提升凤台人民居住环境条件,凤台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方式建设凤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
(2)立项依据。
①凤台县人民政府〔2017〕第9号常务会议纪要
②凤台县发改委〔2017〕251号 关于凤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实施主体。
凤台县人民政府授权凤台县城管局为实施主体。
(4)实施周期。
十五年零2个月
(5)项目内容。
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凤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凤台县境内11镇、5乡、1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847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项目主要内容为县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通过深埋桶+中转站的方式搭配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服务范围覆盖常住人口达67.6万人,生活垃圾和转运量443.09t/d。配置清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环卫设施,采取机器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机械化程度,有效提高凤台县环卫作业效率。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度预算安排5200万元。
(7)绩效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项目实际绩效优于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奖励条款,并可将其作为项目期满合同能否展期的依据;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惩处条款或救济措施”,本项目采用PPP方式运作,运营维护期内,政府主要通过考核的方式对项目公司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挂钩。
运营维护期当月综合评分结果低于80分,每少于1分扣减当月政府付费一万元。如发现掺水、掺石子等恶意造假骗取政府付费的行为,直接扣除当月垃圾治理计量服务费。
绩效考核定期开展,由政府指定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建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评分。项目运营期前三个月为试运营期,政府可根据试运营期内的实际情况调整绩效考核办法。城区和公厕每天抽查并统计一次得分;县直部门联合考核组对乡镇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考核四次,计算当月平均分;乡镇每周覆盖全乡镇区域进行一次考核并统计得分,每月四次考核,计算当月平均分。城区、城区公厕、乡镇每月核算一次绩效考核得分,并根据权重计算得出月度绩效考核评分,核算当月政府付费金额。扣减部分于本季度的政府支付期内调整政府付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