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股
市容管理股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管理工作方案、规范性文件、操作流程、工作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园林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城区道路、小区清扫保洁人员的核定,承担城市道路、桥涵、景观设施、城区公园、广场、游园、公共绿地、绿化带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市政园林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施工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并配合做好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园林企业资质审核和对新建、改(扩)建、占用、拆除环卫基础设施和毁坏绿地、砍伐树木、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进行勘察、认定;承担市政府对县政府环卫目标考核项目的对接和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园林“数字城管”案件督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容管理股股长:荣 浩
办公时间:8:00—11:30(上午) 2:30—5:30(下午)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凤台县望淮路政法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54—8629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