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科技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2022年县科技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联审,报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2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县科技局
联系电话:8685705
凤台县科技局
2023年2月9日
2022年县科技资金使用计划
(一)科技政策兑现经费277万元
1、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单位,研发投入首次超过 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淮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首次投入793.86万元);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省拨资金20%配套14万元(凤台县水稻原种场);
3、登记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100-5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凤台企飞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交易额111.4万元);
4、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家170万元(淮南市众兴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赛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能众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家重新认定各奖励10万元,安徽卓科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徽明桐软件有限公司、安徽润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淮南时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葛赛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徽赛乐普制药有限公司、安徽安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家首次认定各奖励20万元);
5、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评审的给予3万元资助(安徽靳氏食品有限公司 );
6、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期满达到合同目标的,一次性奖励15 万元(凤台县正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主要农作物新品种6项60万元(安徽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小麦新品种“丰星麦2号”、“丰星麦4号”、“丰星麦8号”和水稻新品种“徽绿占”、“弘优秋占”,凤台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小麦新品种“凤科1205”)。
(二)科技特派员经费52.5万元
1、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9月县科技局选派科技特派员40名(市级18名、县级22名)。2022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通知》(淮科农〔2022〕19号),我县科技特派员增加至79名(市级28名,县级51名)。根据文件精神,28名市级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承担,51名县级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应由县财政承担。其中:2021年9月选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22名县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8000元,合计17.6万元;2022年3月在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工作中选派的29名县级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生活补助5000元,合计14.5万元,共计32.1万元;
2、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县科技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团县委6家单位选派了14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后退出一名,现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13名。根据《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第六条选派相关事项第二项规定,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由省、县(区)共担。其中:省科技特派员经费安排每人每月3000元,所在县(区)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000元。根据文件要求,县财政应拨付13名大学生科技特派员8个月(2023年1—8月)的生活补助资金10.4万元;
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团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和淮南市《关于商请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函》,对凤台县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发展科技特派团给予专项经费14.8万元,其中市科技局按省科技厅资金使用情况安排4.8万元配套资金,县财政应拨付10万元。
(三)科技服务活动经费3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培训、科技宣传等费用20万元,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调研、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费用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