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1 15:54信息来源:凤台县科技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详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3﹞26号)。
  网址: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395521.html。
    二、时间安排
    (一)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副本一式2份)需于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6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副本一式2份)报送至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于6月17日前将本辖区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县区、园区税务部门和市科技局开展预审工作。全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预评审。通过后,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于7月15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二)申报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简称“国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上填写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根据市科技局的通知于7月15日前完成提交,7月25日后,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简称“省网”,网址:http://39.145.8.60:8080/ahismp/cms)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淮南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在作高企财务审计报告前,要核对电子税务局财务数据,确保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2.申报企业要核对申报专利是否有效。
    3.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要积极与属地税务部门沟通协调,为申报企业作好服务。
    4.为申报企业作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5.企业或为企业申报高企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全面认真比对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审计报告,确保数据准确、保持一致。
    四、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淮南市科技局          李  雷   0554--6644826
    寿县科技局            孙永礼   0554--4022360         
    凤台县科技局          赵树海   0554--8685703 
    大通区科技局          李孔梅   0554--2519362
    田家庵区科技局        李  璐   0554--2698064
    谢家集区科技局        范晨曦   0554--5677720
    八公山区科经局        王  玮   0554--5616953
    潘集区科经局          朱传娟   0554--4989069  
    毛集实验区科技局      彭  峰   0554--8271201
    市经开区商务科技局    吕轶鹏   0554--3313016
    市高新区科技局      桂起航   0554--6629892
    市煤化工产业园科技局  刘  娟   0554--6600870





淮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南市科技局代章)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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