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科技局行政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3年版)
单位 |
权力类型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事项 |
监督电话 |
备注 |
县科技局 |
行政确认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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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登记的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而不予受理的; 2、擅自增设变更推荐程序或条件的; 3、在推荐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权力、发生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0554-8685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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