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一、凤台县科技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二)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三)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县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管理。
(六)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归口管理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八)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和软科学工作;协调科技咨询活动;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与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工作。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一)指导、协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职责
1.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2.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3.在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成果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
4.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和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调研、信息、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综治、信访、计生、普法、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风评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人事、机构编制、工资、职称评聘、培训、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高层次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牵头负责科技活动周、推进科普统计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负责人:尹晨醒 联系方式:0554-8685705
办公地址: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五楼525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高新技术股。协调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信息和软科学工作;协调全县科技咨询活动;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与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制定县各类科技计划。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管理。
负责人:赵树海 联系方式:0554-8685703
办公地址: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五楼528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归口管理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指导、协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波 联系方式:0554-8685702
办公地址: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五楼527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办公地址
凤台县人民政府C楼五楼525室
四、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办公电话
0554-8685705
六、主要负责人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井莉
七、邮编:232100
八、邮箱:ftxkjj530@163.com
九、网址:
https://www.ft.gov.cn/public/column/118322983?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