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24 00:00信息来源:凤台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

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凤政办[2015]14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二)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三)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

(四)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县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管理。

(六)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归口管理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八)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和软科学工作;协调科技咨询活动;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与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工作。

(十)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专利保护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专利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执法、专利管理、专利资助、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调处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技术中介咨询、服务机构。

(十一)指导、协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科技局(县知识产权局)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和政务督查、督办工作。

2、负责组织重要文件起草、调研、信息、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3、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综治、信访、计生、普法、治安保卫等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风评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人事、机构编制、工资、职称评聘、培训、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6承办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发展计划股

1、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2、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

3、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制定县各类科技计划。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管理。

5、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6、指导、协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7、拟订全县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专利保护政策。

(三)科技管理股

1、协调指导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归口管理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

4、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5、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信息和软科学工作;协调全县科技咨询活动;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与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四)专利管理股

1、负责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2、指导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

3、组织开展全县专利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专利执法、专利管理、专利资助、专利纠纷和侵权案件调处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技术中介咨询、服务机构。

3、人员编制

凤台县科学技术局(县知识产权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4名。

   二、2016年县科技局预算及三公公开表(见附件)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