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淮南市公安局关于启用“电子居住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09:24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新时代信息化社会发展,落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前期试点,现决定于83日正式启用电子版《安徽省居住证》(以下简称“电子居住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居住证”的效力和特点。

电子居住证”依照《淮南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实施办法》(淮府办〔20161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申领、审核、发放及查验,是《安徽省居住证》的电子版证件,功能与实体《安徽省居住证》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实体《安徽省居住证》相比,“电子居住证”具有办证不跑腿、亮证更方便、应用更智能三个显著特点。

二、“电子居住证”的申领、审核、发放。

(一)“电子居住证”的申领。申请人下载并实名认证登录“皖事通”—城市选择“淮南”—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所居住县(区)—“搜索“居住”关键字—根据要办理的居住证事项进行申请。

(二)“电子居住证”的审核。申请人互联网端申请成功后,数据同步到达公安网业务系统,公安机关按照《淮南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审核。

(三)“电子居住证”的发放。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推送告知短信,同时根据已核实居住信息生成“电子居住证”推送到“皖事通”平台“电子证照”,并绑定实名认证的个人身份号码。申请人在收到成功制证短信后,通过皖事通—我的—电子证照—添加证照—选择“居住证”进行添加。申请人在收到成功制证短信后,出现皖事通我的“电子证照”无法添加“居住证”的情况,需联系皖事通客服解决。

三、“电子居住证”的使用。

(一)“电子居住证”持有人通过实名认证登录“皖事通”,在“我的”—“电子证照”可查看、出示已办理的“电子居住证”。

(二)第三方通过查看当事人手机“皖事通”中的“电子证照”,查看“电子居住证”进行证件核查,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可以联系发证公安机关进行核验。

(三)“电子居住证”启用后,群众可根据需要选择线上申领“电子居住证”或线下申领实体《安徽省居住证》;已申领过“电子居住证”的群众,原则上不再发放实体《安徽省居住证》,确需领取的,可到居住证制发机关(市辖区居住证制发机关地址:山南新区和悦街淮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寿县居住证制发机关地址:寿县宾阳大道政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凤台县居住证制发机关地址:凤台县凤城大道与胶州路交叉口凤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电子居住证”申请制作实体《安徽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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