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3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凤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7

3.73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

0.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

3.4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3.48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53.29%,较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2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9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25%;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56.14%。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2安徽省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50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地市单位业务学习指导、工作调研及协查办案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  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8%;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9.07%。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开支。其中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8%,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9.07%。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巡逻执勤、执法办案等公安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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