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下申报居住证,不再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经公安机关核查后,予以办理。
2.推出居住登记集体申报业务,企业、学校等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以批量办理
3.全省推广电子居住证,结合实际,实行自动签注延期。
(以上政策来源《安徽省关于推出户政便民减负10条措施的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有效期两年。如有出入,以我局新出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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