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领域便民减负措施
1. 未满十六周岁,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再要求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学校老师、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关联成年人陪同,经核实后,予以办理。
2.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再要求提供在淮就业、就学、居住等证明,指纹、人像核验成功后即可办理。
3.代领居民身份证,不再要求提供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凭领证凭条即可领取。公安机关负责查询、登记代领人信息。
4. 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申请人人像比对核验无法通过的,不再要求必须提供医院整形等证明,经指纹核验或公安机关核实后,可以予以办理。
(以上政策来源《安徽省关于推出户政便民减负10条措施的通知》,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有效期两年。如有出入,以我局新出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