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凤台县公安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435 |
0 |
434 |
144 |
290 |
1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公安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5万元,增长7.8%,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凤台县公安局部门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3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2万元,增长7.96%,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1.75%,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运行费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23.07%,增长原因主要是更新执法执勤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23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