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关于户籍迁移问题?

发布时间:2025-03-12 10:35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来信
户籍

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4号)规定:在我市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固定住所且具有家庭户的人员,准予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电话均未接通,如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淮南市公安局户政科,联系电话:0554-66112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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