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本级2026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2-09 18:02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11

0

310

90

220

1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公安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1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与往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9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与往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更新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与往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 13 号)、《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凤发办[2023] 20 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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