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部门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431.2 |
0 |
430 |
144 |
286 |
1.2 |
|
|
|
|
|
|
|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公安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无。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3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0.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6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38%,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44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与往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更新执法执勤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看守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将公务接待纳入预算管理。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 13 号)、《中共凤台县委办公室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凤发办[2023] 20 号)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