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函
郝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重点路段及重点场所交通信号灯设置”提案,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核心诉求
(一)精准施策重点区域信号灯配置;
(二)动态调控优化信号灯配时;
(三)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管控水平。
二、当前存在问题
(一)设备老化,受经费制约,部分信号灯更新维护不及时;
(二)覆盖不全,凤凰湖新区等区域的部分重要路口尚未实现信号灯全覆盖;
(三)联动受限,凤城大道、滨河大道的“绿波带”因信号控制机老旧、品牌不统一,难以实现全路段智能联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批次更新老旧设备,统一技术标准与品牌规格,确保完成重点路口、路段的信号灯全覆盖建设;
(二)建立信号灯常态化巡查机制,增加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频次,依托交通流量数据,科学调整信号灯配时方案;
(三)加强科技赋能,选取重点路口实行“AI”智控功能,逐步构建智慧交通管控体系,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效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8611271
联系人:曹向阳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办室。
凤台县公安局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