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继续受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公告
广大农机购置户:
202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已下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即日起,我县将对2024年1月1日前上传补贴系统机具,延续2023年政策继续受理补贴申请。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届时将按照购机户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APP上传信息的先后顺序办理。请购机户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前往县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申请办理,具体如下: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发票、合格证、一卡通(对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拖拉机和收割机另外需提供行驶证及入户证明。
植保无人航空器的购置补贴申请暂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