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8.2 |
|
32.5 |
18 |
14.5 |
5.7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1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去年和今年都未做此项安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5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170.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长20.83%,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1辆执法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包括公务用车燃油、过路过桥缴费、维修保养、购买保险等。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新购置1辆执法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新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0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凤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4〕60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