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专项衔接
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 18:03信息来源:凤台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长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来源

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179号)

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14号

二、资金分配情况

2025年度第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额4769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 杨村镇彭庄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万元;

2. 凤台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7万元、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3万元,合计2000万元;

3. 大兴镇闫湖村乡村振兴人才培育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4.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0万元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共计700万;

5. 芮集村“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

6. 顾桥镇临淝生活污水管网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8万元;

7. 李冲回族乡毛冲村至闪冲村道路提升及亮化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1万;

8. 李冲回族乡魏民路道路新建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

三、具体批复见附件

1.关于同意杨村镇彭庄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38号 ).pdf

2.关于同意凤台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39号).pdf

3.关于同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0号).pdf

4.关于同意芮集村“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1号).pdf

5.关于同意李冲回族乡毛冲村至闪冲村道路提升及亮化项目使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2号).pdf

6.关于同意李冲回族乡魏民路道路新建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3号).pdf

7.关于同意大兴镇闫湖村乡村振兴人才培育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4号).pdf

8.关于同意顾桥镇临淝生活污水管网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4〕45号).pdf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554—2311277

通讯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116

监督举报邮箱:ftxfpb@126.com

 

凤台县农业农村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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