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2025年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1 11:52信息来源:凤台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完成2024年中央财政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依据《凤台县2024-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工作的通知》(凤农字[2024]87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为抓手,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两个方向协同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目标任务

依托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突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市场主体,聚焦蔬菜、瓜果、果树、花生等重点覆膜作物,全县计划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0.1828亩,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6%以上。

三、推广应用的地膜产品质量标准

加厚地膜标准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

四、资金来源、补贴对象、标准及程序

1、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

2申报程序。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推广应用主体、明确主体推广任务。申报截止日期:20254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补贴方式。加厚高强度地膜,根据使用面积采用直接补贴资金方式

4补贴标准。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标准30元

5补贴对象。加厚地膜使用累计覆盖面积在10亩(复种面积)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

6验收审核。2024年8月中旬开始,由乡镇开展自查自验,对经营主体地膜使用情况进行初验,并申请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申报主体推广应用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田间管理档案、地膜使用照片、发票以及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应用作物、应用时间等信息资料进行核实。

7结果公示与资金兑付。把核准的地膜使用数量、应用面积、应补贴资金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补贴资金,通过对公账户或惠农一卡通直接兑现给地膜使用主体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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