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2025年省财政支持粮食生产
经营主体规模补贴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凤台县2025年省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规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农字〔2025〕77号)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单季从事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300亩以上的种粮主体进行奖补,根据种植面积300-800亩、800-1500亩、1500亩及以上设置3个奖补梯次,每增加一梯次每亩奖补增加2元;亩产520-590公斤、590-660公斤、660公斤及以上设置3个梯次,每增加一梯次每亩奖补增加2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20万元。全县共有236家规模种粮主体申报奖补面积176192.64亩。经乡镇测产验收,县级抽查,3家达不到奖补要求,233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拟奖补面积169853.91亩。项目总资金299万元,其中安徽农垦州来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奖补20万元、安徽省农垦集团东风湖农场有限公司拟奖补20万元;经测算,其他达到奖补要求主体每亩基础奖补14.95元,再加上面积和单产梯次奖补,具体拟奖补金额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到办公室或电话反应
联系地点:凤台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县政府C楼104室)
联系电话:0554-8681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