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2025年第四批财政专项衔接
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的公告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长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来源
1.《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903号)
2.《凤台县关于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二、资金分配情况
2025年度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额101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 凤台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2. 凤台县2025年村庄基础设施项目使用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
三、具体批复见附件
1.
关于同意凤台县2025年村庄基础设施项目使用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5〕15号).pdf
2.
关于同意凤台乡村振兴产业园厂房提质增效项目使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凤农工组〔2025〕16号).pdf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554—2311277
通讯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116室
监督举报邮箱:ftxfpb@126.com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