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5-26 16:06信息来源:凤台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严防触电和溺水。

二、提前储备发电用油、防逃网片、增氧剂、消毒药品等防灾物资,检查疏通排水系统,科学降低池塘和稻渔田块水位,防范外来洪水漫灌、倒灌、堤埂倒塌造成水产养殖动物逃逸。

三、加强日常巡塘,合理投喂直至停喂饲料,降低应激反应,及时增氧,预防浮头。

四、水产养殖动物发生各种疾病,要特别注意引导养殖主体对症下药,切忌滥用药,杜绝使用违禁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及时清除死亡养殖动物,进行焚毁、掩埋等无害化处理,防止病害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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