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验收及拟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凤台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方案》(凤农字〔2025〕83号)精神,我局遴选淮南智农有机肥有限公司、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实施了2025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并于2026年2月3日组织完成了项目验收。但在2026年3月份的省市项目督导发现,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项目商品有机肥补贴未执行每亩每年0.5吨补贴标准上限,随即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鉴于该企业已完成项目整改并再次提交项目申请验收资料,我局于2026年7月2日组织项目验收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该企业项目实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并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项目申请验收资料齐全,申报补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完成量与核查情况相符。经过7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同意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凤台县2025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县级验收。根据项目验收结果,2025年度该企业共完成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量4333.10吨,按照每亩每年不高于0.5吨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要求,第三方审计单位核算项目补贴商品有机肥量为2534.82吨,超额完成了2500吨的项目任务量,按照200元/吨的补贴标准,超过任务量的部分不再补贴,核定该企业项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现拟补助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万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地 点: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103室。
电 话:0554—8612608、8681144。
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实名到办公室或电话反映。
附表:
淮南泰优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情况表.wps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