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6〕328号)精神,围绕小麦、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聚焦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大规模均衡增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
全县范围内粮油种植规模300亩以上从事粮油规模种植 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播水稻种植主体(面积)不得列入奖补对象。
(二)奖补标准
根据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水稻机插秧面积、单产水平、技术到位情况,组织开展验收。按照验收合格面积和奖补资金总体规模进行平均分配。
(三)有关要求
1.单个主体水稻机插秧面积不低于200亩,水稻单产水平高于上年全县平均水平至少5%(504公斤/亩),水稻“一喷多促”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与实际经营面积相比)。
2.落实技术路径。重点落实“四推四提”(推广集中育秧,提高秧苗素质;推广机械栽插,提高栽植精准度;推进沟系配套,提高精细管理水平;推进一喷多促,提高产量,减少因灾损失)。其中穗期“一喷多促”单项关键技术列入项目验收,主体飞防数据主动上传全省植保数据监管平台管理,提供飞防作业截图。
3.受奖补主体要做好水稻整个生育期农事生产记录,包括优选品种、工厂化育秧、整地机插、合理密植、封闭除草、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控、穗期“一喷多促”、适时机收等关键环节。
4.种植规模为经营主体实际种粮面积,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5.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严禁较大规模主体拆分多个主体进行申报,多个主体打包统一申报等套取项目资金。
二、实施过程
(一)申报
各乡镇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主申报,填写《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1),明确种植品种、面积、所在位置、关键技术、目标产量等基本信息。
(二)审核
各乡镇根据规模种粮主体备案的经营规模和土地流转合同,水稻机插秧等情况择优竞争选择实施主体,确定拟奖补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表(附件1)于8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承担的项目主体进行公示。
(三)过程记录
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以照片、视频、农事生产记录等形式记录。乡镇应及时了解核实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验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根据农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机械插秧、一喷多促)到位情况,组织测产验收,认真填写《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档案(验收)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抽查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指导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根据乡镇验收结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主体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主体单产水平,进行县级测产。
(六)结果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验收结果计算实施主体拟奖补金额,经研究同意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是党中央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粮油规模化种植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种粮主体进行申报,要充分调动规模种植主体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技术指导。各乡镇对承担任务的规模经营主体,根据农时季节、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本区域农技指导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关键增产配套技术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指导组成员名单
3.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4.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档案(验收)表
附件1
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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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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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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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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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乡(镇)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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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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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插秧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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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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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产(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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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码(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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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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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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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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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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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主体(大户)、组织代码(身份证)、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必须一致。
附件2
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指导组成员名单
(一)第一组
组 长:刘胜强 县农科教办公室主任
成 员:苏 梅 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孙友武 县植保站副站长
高 桂 县农技中心推广部副主任
王 宁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工作人员
指导乡镇:李冲回族乡、凤凰镇、丁集镇、关店乡、古店乡、大兴镇(含武集林场)。
(二)第二组
组 长:陈勇夫 县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李孔浩 县农技中心副主任
高 矿 县植保站副站长
陈锦范 县农技中心土肥站副站长
指导乡镇:城关镇、钱庙乡、杨村镇、朱马店镇、尚塘镇。
(三)第三组
组 长:王锐刚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股长
成 员:王立涛 县农技中心党支部书记
蒋 山 县植保站副站长
李 申 县农技中心推广部副主任
指导乡镇:刘集镇(含东风湖农场)、桂集镇(含小麦场)、顾桥镇、新集镇、岳张集镇。
附件3
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
乡镇(盖章):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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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主体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经营面积 (亩) |
申报面积(亩) |
预计亩产(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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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凤台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档案(验收)表
乡镇(盖章):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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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主体 |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或 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合格面积 (亩) |
一喷多促 到位率 |
亩产水平(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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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