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农业农村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为规范凤台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要求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应急事件发生期间,所属各单位、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2、所属各单位应当及时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应急办公室汇总情况后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突发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等其他有关情况。
3、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地的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5分钟内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4、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发单位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理工作结束。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突发事件。
7、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
1、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3在突发事件处理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应急现场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
三、局应急办公室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各类处置预警信息的搜集工作,经常性的保持部门间的工作联系,并对各种预警信息并进行分析整理。
四、应急办要定期将所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总体汇总,分析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特点,提出处理建议和预防措施,形成报告,报主要领导。
五、监督检查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处理工作。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凤台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