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4:41信息来源:凤台县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525号)、《转发皖疫防办关于做好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的通知》( 淮疫防办〔2022〕 177号)和《关于做好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的通知》( 凤疫防办〔2022〕 80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就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人员周期性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做好工作部署

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强化责任,做好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细化检测任务分工,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监测,对超期未检人员及时通过安康码弹窗、短信等方式进行提示,督促落实“应检尽检”责任。

二、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本行业本单位重点人群周期性核酸检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方案,摸清摸准行业重点人员,细化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 “不漏一人”。

三、细化工作要求,各司其责做好落实

1、房产中介、装修等从业人员。实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责任领导:刘福东 责任单位:室内装饰行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亚 )

2、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按照每天抽检20%的比例实施核酸检测。(责任领导:张文峰 责任单位:质监站 执法大队

安全站  责任人:刘岍 任德永 高勤亮 )

3、小区物业、保安等从业人员。实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责任领导:刘福东 责任股室:物业监管股  责任人:胡亚辉 )

四、加强督促指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督促指导力度,对“应检尽检”落实不到位、持续出现问题或问题迟迟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股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依法问责。各责任单位、股室要加强周期性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漏洞,督促迅速整改,确保“应检尽检”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凤台县住建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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