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22 10:10信息来源:凤台县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强我县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运作规范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根据近期我县出现的提供虚假房源信息,导致部分群众受骗,蒙受经济损失的案件,现就加强行业管理,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强并规范我县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业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于8月29日至9月9日联合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

检查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县17家经纪机构的35个经营门店进行了走访摸底,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合同签约情况、从业人员具备经济人证书情况,房源真实性情况,是否有恶意克扣押金情况,现场信息公示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二、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1、基本情况。

经现场检查,我县1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35个门店中,其中8个门店手续证照齐全(零五五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顺景天成馨门店、聚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州来路敬老院综合楼门店、朋宇房屋中介有限公司城关镇永幸路南段东侧门店、吉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康宁未来城10号楼门店、兵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新城国际2号楼门店、辉霞商贸有限公司凤凰花园47号楼门店、朝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水厂大门北侧门店、居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康宁未来城门店),符合《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淮住房联〔2019〕137号)文件。我们将通过相关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供群众合理选择经营规范的经纪机构,有效防范交易风险。

2、存在问题。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中介机构能够按要求规范经营,但仍有部分中介公司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嘉佳房地产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等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经营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完善,从业人员信息、业务流程等内容未及时进行公示等情况;凤台县友客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等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公示不合规范、不完整。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二是中介机构门店中均存在不同程度为禁止交易的房源(凤凰湾小区,八里塘安置小区,稻香花园二期,前马场自建房,新湖社区安置房,凤凰湖安置区)提供中介服务;

三是部分门店不具备足够的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人证书。辉霞商贸有限公司、朝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居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美庭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友客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君诚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宏正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周末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冉居房产中介有限公司、传承世家房产信息有限公司、瑞居房产信息服务中心、嘉佳房地产经济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公司所属门店或部分门店不具备有一名以上经纪人证书或者两名以上经纪人协理证书的资格条件。

三、整治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中介机构能够立即纠正的现场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限期整改;

二是针对现场公示信息不完善问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门店,责令其一月内限期完善公示信息;

三是针对中介机构的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证书数量不足问题,督促中介机构安排从业人员积极报考。争取年底之前逐步整改完毕;

四是针对中介机构的收费公示不合规范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将结合检查情况,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整改督查,同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今后将逐步对没有整改到位、不规范经营及证书不达标的中介门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强制退出中介市场。

希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坚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切实促进我县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