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发布时间:2022-10-28 15:26信息来源:凤台县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对象范围

新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四类群体之一: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具有凤台县城镇户籍,2021年度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凤台县城市低保收入标准1.6倍(低于12883.2元,含12883.2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含自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下同)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21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凤台县城市低保收入标准3倍(低于24156元,含24156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15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在凤台县辖区内工作,已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在本县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未婚的,且申请人父母为本县户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四)在凤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本县非城镇户籍或持有本县居住证,凤台县辖区内工作,已在本县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配偶在本县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未婚的,且申请人父母为本县户籍的,其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应低于18平方米(不含18平方米),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保障政策,2021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年度凤台县城市低保收入标准3倍(低于24156元,含24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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