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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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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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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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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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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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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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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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安徽省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凤台县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凤政办〔2014〕60号)、《凤台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办发〔2014〕21号)和《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凤政办秘〔2022〕5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台县住房保障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3年保障中心三公经费本级决算公开表.xlsx
